本文转自【东营公安】;
本是“相亲相爱”的业主群
谁知几位业主
一言不合在群里互怼
你不退,我不让
群聊瞬间变“战场”
……
“一大早就在业主群里骂骂咧咧,有什么事可以给我打电话,咱们该挪车就挪车,一上来就在几百人的群里骂我!”近日,东营公安分局接到周女士报警,称自己因停车问题与同小区的两位业主在微信群里发生纠纷,一时气不过,双方就在业主群里互相辱骂,为降低负面影响,办案民警经过调查,找到了嫌疑人吴某和王某。
经查,由于周女士当晚在小区找不到停车位,就把车停在了一家商铺门口,第二天一早吴某二人准备开门做生意,却发现店铺被周女士的车堵上了,“她把门堵了让我们怎么做生意?当时也是气昏头了就在群里骂了两句……”经询问,三人对自己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(二)项之规定,东营公安分局依法对周某、吴某、王某三人予以行政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
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
(四)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
(五)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
警方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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